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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

2024-08-12 15:52
来源:半月谈网

郭伊均

建设“无废城市”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举措,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

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实现城乡“无废”;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建设扎实推进

“十四五”以来,全国“113+8”个城市和地区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建设3700余项工程项目,6000余项重点建设任务,投资超1万亿元。生态环境部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开展融资试点,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向“无废城市”建设领域投放资金超500亿元,覆盖27省份。浙江、河南、吉林等19个省份印发省级方案,积极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云南、海南、西藏等15省份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对地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及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内容。山东等6省份将“无废城市”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率先颁布“无废城市”建设条例,江苏省积极推进“无废运河”建设,指导28家化工园区全面启动“无废园区”建设。

中石化等通过开展“无废集团”建设,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同比降低28%,直接经济效益超1.6亿元。内蒙古鄂尔多斯通过综合利用煤矸石对炭采空区、沉陷区等开展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每年利用煤矸石超6000万吨,完成复垦绿化面积153平方公里;浙江台州构建“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物治理模式,每年回收海洋塑料垃圾超2200吨,荣获2023年联合国“地球卫士奖”;山东青岛以家电回收为起点,打造融合回收、拆解、再生循环互联“无废工厂”。

各地以机关、企业、学校等为对象,累计建设2万余个“无废细胞”。河北雄安新区率先编制“无废城市”系列教材并纳入15年教育体系。今年3月30日“国际无废日”,浙江、河南、天津等8个省份、7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无废城市”建设任重道远

固废是传统的“三废”之一。据估算,煤矸石、煤灰煤渣、磷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历史堆存总量高达数百亿吨,且仍以滚雪球方式增加,不仅影响自然环境美丽,而且占用大量耕地、草地等资源。固废既是大气、水污染的“源”,也是其治理结果的“汇”,因固废治理不到位,每年汛期的固废“零存整取”随洪水冲刷造成突出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固废等废弃物是放错时空位置的资源,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目前尚未有效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废弃产品回收利用体系未与产品设计生产体系同步建立。不断增加的废弃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动力电池等“新三样”固废问题日益突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统一监管,而工业固废、农业固废、建筑垃圾以及塑料污染防治由不同部门根据职能负责监管,统一监测、统一评价、统一考核的固废污染防治统一监管体系未有效建立。各级各部门治理固废污染的积极性不高,大量固废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违法倾倒固废甚至危险废物、非法拆解报废设备产品污染环境行为时有发生。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强制企业使用废弃物循环再生原材料的规定和相应标准,企业主动治理固废污染、利用废弃物再生原材料积极性不高。目前,公众对利用废弃物再生原材料生产的产品还存在一定偏见。科研和生产经营主体对从事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积极性还不高,相应的科技支撑不足。

持续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谋划深入推进举措。立足美丽中国建设和加快废弃物再生利用,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数智化转型,制定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乃至十年的固废污染防治以及“无废城市”建设等作出科学系统规划,包括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具体指标和具体措施;规划实施全国“清废行动”,全面开展历史堆存固废清查和治理专项行动,确保2027年、2030年和2035年美丽中国和“无废城市”建设阶段目标实现。

分类扎实推进建设。在确保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大宗工业固废用于采矿坑回填、生态修复和修筑路基等综合利用,推动降低大宗固废增长速度并逐步降低历史堆存量;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专业资质化和全程信息化管理,疏堵结合解决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推动建立规模化种植与规范化畜禽养殖相结合模式,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大力开展农业秸秆用于生产可降解塑料薄膜和生物质发电等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可降解农用薄膜,有效防止农业固废污染。

完善长效推进机制。制定“无废城市”建设评价体系,着力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生产企业通过技术革新降低固废产生强度,实现减量化;通过加大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实现资源化;通过强化固废规范利用处置,作为未来资源储备,实现无害化。按照可获得、数有效、能连续原则建立固废指标监控和数据动态获取体系,推动发布反映各地固废综合治理成效的“无废指数”,并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进展的评价依据,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责任考核,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有效支撑体系。推动建立固废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资金,调动各方治理资金投入。推动逐步建立相关重点行业强制利用废弃物再生原材料比例标准,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建立资源回收利用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与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有机结合,为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知资源再生产品,把“无废”生活方式转化为自觉行动,促进废弃物全链条循环回收体系有效建立。

(作者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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